工伤律师|工伤性质特点,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