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关注我们百家号549530897@qq.com4006-159-559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新闻资讯

海商律师分享普通的合同

2020-4-24 11:30:19      点击:

  海商律师分享普通的合同,不能简写,标的物称号、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消费厂家、包装、单重、总重等信息都应注明。可经过附件细致说明标的物的理论情况,数量是买卖合同的中心、基本的条款,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必需明白填写,不得含糊。

  价款是货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是合同的条款之一,可由双方协议。但需求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假设货物需求运输的,应注明价款中能否包含了运费。在付款方式上,建议根据供方理论履约进程,分期分次支付货款。